大连海洋大学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外来人员出入办公、实验室场所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1-04 浏览次数: 17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外来人员出入办公、实验室场所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学院实验室、实验试剂、实验设施与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涉及的外来人员是指非本校的正式教职工和在籍学生。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外来人员到我院来访或办理业务,须有本院正式教职工在场陪同,并在学校保安处填写“来宾登记表”。

第二条 对于进入实验室或办公室或其他我院所属房间时,来访人员无论被访者职务高低,先征得被访房间或院领导的同意。

第三条 各实验室或教研室预约的外来人洽谈工作方面相关业务时,应提前通知学院办公室。

第四条 凡进入办公、实验室等场所,须请示办公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的批准,未经管理人员或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拍照、记录有关事项。

谢绝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未经许可的现场参观,如发现或接到他人检举,经查实后及时报告校保卫处。

第五条 外单位来访车辆,必须按学校规定到指定地点停放,违反学校安排随意停放所引发的事故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七条 外单位人员因教学和科研需要停留1天以上者,由学院接待人员负责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手续。

第八条 外单位来本学院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必须在学校研究生院办理联合培养手续后,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的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由该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第九条 各类外来人员在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所属的实验室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均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和我院制定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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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