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高校毕业生“凤来雁归”工程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4-03 浏览次数: 14


为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辽阳市就业创业,市委、市政府实行更加积极开放和灵活有效的人才政策,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凤来雁归”工程,在2016年制定《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规定》的基础上,2018年又出台了《辽阳市加快招才引智和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优惠政策(试行)》,确保引进高校毕业生的政策落实到位。

一、在落户方面

1.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初级工以上人员,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二、在工作、生活补贴方面

2.给予生活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人给予共计10万元生活补贴;鼓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在站工作时间,每月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贴。

3.给予租房和购房补贴。对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自到辽阳市工作之日起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800元、500元、300元的租房补助,在辽阳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5万、2万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在创业扶持方面

4.自主创业补助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销售额在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以上,分别带动3人、10人、20人、5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资金扶持。

5.创业孵化扶持政策。对进入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市级以上众创空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创业项目,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

6.创新创业大赛扶持政策。每年定期举办辽阳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我市落地转化的,经评审,按其投资规模分别给予3至2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网络创业补助政策。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企业,3年内按其年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8.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对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四、在鼓励企业引进大学生方面

9.企业接收毕业2年内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接收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10.企业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50%。享受期限最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