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 2016-04-14 浏览次数: 76

412日,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会议在我校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专家组全体成员、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了评审会。教务处处长田春艳主持会议。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负责人的汇报,仔细查阅了《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调查表》和《自评报告》等材料,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在此基础上,根据《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要求,对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的教师队伍、基础课教学和专业实验室、文献资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等方面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我校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应届毕业生的基本理论及技能达到了培养目标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应具备的条件,同意该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此外,专家组还就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促进教学、学生就业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