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7 浏览次数: 233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开展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海环院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实施“大创计划”,旨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类别

1. 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能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独立完成。

2. 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要依据各行业、企业的实际商业问题选择比赛题目,能够自主完成创业性研究项目设计、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切实可行的商业解决方案,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独立完成。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限定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一般为2014-2017级学生,2017级必须为英才学生。申报人须学有余力,学业优秀,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有浓厚兴趣。

2. 每个项目组不得超过5人,不少于3人,每位学生每年只能参与1个项目。各项目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2014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其中创新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必须与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3. 项目选题范围适合,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4. “大创计划”项目需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校内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

5.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

6.“大创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上课时间,并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期考核、结题等任务。

四、经费支持和成果认定

学院为“大创计划”项目配备了专项经费,资助力度拟定为每项5000,共计10项,经费分批划拨。

每个项目结题需有一定的成果,如项目课题组成员第一完成人(文章、专利、软件著作权、奖)

五、申报流程

1. 20171125-125日: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并对学生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项目。

2. 2017125日前须将申报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办公室(9#31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6749318@qq.com(侯老师,电话:84763401)。

六、注意事项

1. 已获得资助的“大创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重复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

2.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

3. 本次获奖可作为学院年度学生测评加分依据。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docx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20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