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第一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7 浏览次数: 86

为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由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院办、院团委主办,学院将开展2017年优秀创新创业奖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评选原则,对申报者的创新创业能力、创新创业成果的水平及工作业绩等方面做出全面考评,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选在创新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并予以表彰。

二、评选对象

申报学生必须为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的在校本科生(2013-2017级)及在校的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参加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评选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014-2017年期间以第一完成人发表学术论文、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获省级以上奖例的学生均可申报。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及推荐:学生采取个人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奖,申报学生应于2017122日前填写并提交《大连海洋大学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申请表》(见附件1),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 学院初评:学院认真审查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和工作情况,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生业绩确定本学院参评大学生创新创业奖的学生名单及推荐等级。

3. 公示与表彰:对拟获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的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五、奖励名额

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奖项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奖励数量若干,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三个等级。

一等奖(奖金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海环学院创新创业奖申请表.doc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20171125